党建工作
党建动态

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下半年发展对象选拔通知

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,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、细致化,提高党员队伍整体质量,根据学校组织部和学院党委统一部署,2021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现已开始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名额分配标准

发展对象名额暂定为30名,所有名额分给各党支部,各党支部名额按照专业人数划定。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,在本支部进行打分排序,按照顺序确定发展对象名单,如果出现得分相同,名额不够时,由学院党委综合学生平时表现做出选择。

发展对象名额以最终公示为准。

二、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

1、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培养考察满一年,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。

2、上一学期各门学科考试无重修现象。普通学生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为班级排名前40%,主要学生干部(包括班委,团委、学生会、社团等组织主席、副主席、部长、副部长等,现任或曾任都可以)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60%。

3、获得一项及以上院级奖励。

4、大学期间无受过任何处分。

三、选拔流程

1、理论考试,得分占总分的百分之六十。内容包含党的基本理论知识、时事政治等。

2、综合素质得分,分为近一年内担任职务、获奖情况、志愿服务三个方面,占总分的百分之四十。

3、总分排名在名额计划内的候选人须提交证明材料,由工作小组再次审核,无异议后进行公示。

4、支部根据排序以及指标确定发展对象名单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请候选人于周二(2021.9.14)晚8点前将《2021下半年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选拔发展对象考核加分表》(附件1)电子档命名为“姓名+年级专业班级”发送至对应邮箱。

一支部:建筑学专业、土木工程专业

海洋澜澜:1140552989@qq.com

二支部:环境工程专业、测绘工程专业

熊敏:2485925992@qq.com

三支部:工程造价专业、工程管理专业

杨昱嘉:3397208727@qq.com

2、推选的发展对象一定要符合基本条件,成熟一个、发展一个,没有符合条件的不推荐。

3、参加发展对象选拔的同学如果被确定为发展对象,要认真参加发展对象培训以及后续发展工作,如果发生培训不合格或不想发展为党员等情况,进行全院通报批评,同时大学期间不再发展入党。

4、发展对象选拔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,如推选的同学弄虚作假等,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。





上一篇: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驻班党员任职仪式顺利举行

下一篇: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九月组织生活会顺利开展